第十四章 佣兵[第3页/共3页]
一天他俄然想起祖上曾经出太小贵族,只是那位先人喜好到处探险,最掉队入四周的迷雾丛林中,一去不复返。
“唔,没干系吗?”洛明小声地问道。
不消说,这类任务伤害性低下,天然也没有多少酬谢,只要发明尸身的那一小我才能够多领一笔赏金,但洛明没有赌这运气的意义。
买上一百亩地,两三个农奴,就算是小地主乡绅了。
将佣兵团作为晋身之资粮,向某位为富不仁的贵族投诚,接着再想体例偷偷弄死他,本身获得更多的领地并且独立,靠联婚又能够获得更大的一块地盘……归正不过是杀个恶人,有我帮手胜利率可不低,的确物超所值!
所谓人权、划一,拔除极刑之类的,在大众的文明程度变得极高之前反倒是费事的本源……你宿世的天下,仿佛都没有达到呼应的前提呢。”
“不是不感兴趣,只是现在听来也没甚么用吧?”洛明在心中答复道。
“格兰蒂蜜斯,您如果宽裕的话,我们大师也不是不能借你一点啊。
那,就和他组分解一个佣兵小队,以佣兵小队的名义个人去接任务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