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被偷的白象(2)[第1页/共5页]
“你看他这么东奔西跑的!”督察长说,“我早就晓得这事情够费事,但是我们终偿还是能够把他抓到。”
“去吧!”
初抵此。全村人已逃空,仅余老弱病夫。三刻钟前象由此颠末。正值反禁酒大众大会开会,象由窗中伸入其鼻,自蓄水池吸水将大会冲散,有人遭水灌注——旋即死去,数人淹毙。侦察克洛斯与奥少夫纳西曾过此镇,但向南行——故与象相左。四周数英里地区均大为惊骇——住民均由家中逃出。逃往各处,均遇此象,丧命者颇多。
初抵此。八时十五分象过此地。全镇人已逃空,仅留一差人。象明显未向差人攻击,而欲击灯柱。但击中二者。已自差人尸身割肉一块供线索。
“随他们去吧。叫他们看看我的本领,晓得我如果盘算了主张要抓他们的时候,我的手就会落在他们身上,把他们从奥妙处所捉到,就像运气之神的手那么精确。至于报纸呢,我们非和它们通声气不成。名誉、名誉,常常被大师谈到——一这些事就是当侦察的人的命根子。他必须颁发他的究竟,不然人家还觉得他底子不晓得甚么究竟;他也必须颁发他的猜测,因为不管甚么事情也赶不上一个侦察的猜测那么希奇、那么惊人,并且这也最足以令人对他特别佩服;我们还必须颁发我们的打算,因为报纸刊物非要这个不成,我们如果不给它们,就不免要获咎它们。我们必须常常让大师晓得我们在干些甚么,不然他们就会觉得我们甚么也没干。我们与其让报纸上说些刻薄话,或者更糟糕,说些讽刺话,就不如让它说‘布伦特督察长的聪明和不凡的猜测是如此这般’,那要痛快很多了。”
纽约州,赛治康诺尔,十时半,侦察斯达谟
“是,督察长。”
巴南愿出每年四千元朝价,赢利用此象供张贴活动告白之特权,由目前至侦察访获此象时为止。拟在象身贴马戏团招贴画。盼即复。
其次的一个电报说:
刚到此地。玻璃工厂夜间被突入,吞去瓶子八百只。四周独一多水处在五英里外。必向该地进步。象必渴。所吞系空瓶。
督察长晓得两个正犯是谁,即“豪杰”德飞和“红毛”麦克发登。在此次盗窃事件产生前十天,他就感遭到会有人筹算干这桩事,并且还暗中跟踪这两个驰名的好人。但是不幸在事件产生的那天早晨,他们俄然去处不明,还没有来得及找到他们的下落,那家伙已经不见了——那就是说,那只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