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3页/共4页]
臣真述曰:穷兵黩武,峻制酷刑,则人必无聊也。人既无聊,则不得畏其死,明矣。既不畏死,如何更以罪罪之,民免而无耻,其在兹乎!若人君以品德化之,则人必怀生而畏死!天然有耻且格,既有耻且格,而复有凶暴之徒忽为奇者,即吾得执而杀之,此谓用兵之徒作奇巧诈伪而乱人惑众者也,则吾得执持而诛杀之。然以其是天之所恶,犹不得自专,故曰:孰敢。常有司杀者,司杀者谓天网也。且王者万方有罪,当自责躬以俟天神自行诛殛也!岂可寄情迁怒、滥罚无辜,故曰:“代大匠斫,罕见不伤其手者矣。”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知不知上章》第七十一
《天下荏弱章》第七十八
《人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夫善德善言,天之道也。贤人奉而行之,岂容辩伪生乎其间!又曰:“贤人不积者”,此言贤人非无积也,但以其财积则能散之,德积则能行之,故下文又言:“天之道利而不害”者,终欲重明贤人象六合之大德,以佐佑生生之理,故又曰:“贤人之道,为而不争。”夫贤人以是贵之者,有为也。今此乃言“为而不争”,何也?臣觉得此之一章乃是八十篇之末章,此之一句又是五千言之末句,故知言之宗、事之君,其义尽在此矣!此盖不言有为与有为,而直言为者,欲其人君为有为也;又欲其为不为也,其义明矣!夫一家不争,即斗讼息矣!一国不争,即战阵息矣!天下不争,则挞伐息矣!夫斗讼息于家,战阵息于国,挞伐息于天下,此贤人之理也,故曰:“贤人之道,为而不争。”其此之谓与!
臣真述曰:夫有知其所知,而不言其所知,此人之上也。盖有不知其所知,而强言其所知者,是人之病也。故知此妄知为病,则不病也。至于用兵之机,尤在于此。唯圣与贤乃能知之也。
臣真述曰:夫天生蒸人,而大欲各存于心。争胜逐利,背正为邪。大者相雠,小者相怨。天既愍之,树君以理,令其革弊,乃不足弊生焉,岂得为善也!故曰:“安可觉得善。”是以,贤人持德信之心、行不易之教,加恩于玄月,恕罪于万方。夫契者,德信之谓。又吉事尚左,无问智愚,皆同赤子,故曰:“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也。”若人君不以道化天下,但齐之以刑、导之以政,即不得尽善之道,故曰:“无德司彻。”彻者,有迹之谓也。言守其礼法之彻迹耳。又言人君若长能体事理国者,则六合灵祇必常隆其景祚也,故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