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第1页/共4页]
代位权:债务人怠于利用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权,使债务人的债务又不能利用的伤害时,债务报酬了保障本身的债务而以本身的名义利用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力。
6.缔约不对任务的构成要件:1缔连络同的当事人违背先条约任务2当事人有错误3有丧失4违背先条约任务与丧失之间有因果干系
10.条约权力让渡:《条约法》规定,债务人让渡权力的,该当告诉债务人。未经告诉,该让渡对债务人不产见效力。
包管、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的辨别:
条约主体:包含天然人、法人和其他构造
12.包管体例:
11.付出违约金与定金的辨别:定金是签订条约时或之前预先付出的,作为签订条约或实施条约的包管,具有双倍返还的奖惩性;违约金是两边在条约种商定的,违约方对付出的补偿金,不事前付出;定金是托付后才见效,也就是说,即便两边条约商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托付,则该定金条目不见效;而违约金是诺成见效的,只要两边具名商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动承担民事任务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务人以不转移占有的体例供应必然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包管债务实施的体例。
15.工程强迫招标范围:
条约任务的让渡:债务的转移必须颠末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干系到债务人的好处。
是指行动人没有代理权而以别人名义停止民事、经济活动。包含3种环境: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动;超出代理权而为代理行动;代理权停止而为代理行动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动;
13.三种包管轨制:投标包管金、履约包管包管、预付款包管包管
同时实施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的,没有前后实施挨次的,该当同时实施。一方在对方实施之前有权回绝实在施要求。一方在对方实施债务分歧适约定时,有权回绝其呼应的实施要求。
辨别:1先实施任务的当事人有不安抗辩权2负同时实施任务的当事人有同时实施抗辩权2负后实施任务的当事人有先实施抗辩权
先实施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前后实施挨次的,先实施一方未实施之前,后实施一方有权回绝实在施要求,或者先实施债务分歧适条约商定的,后实施一方有权回绝其呼应的实施要求。
8.条约中规定履行当局订价或当局指导价的法律规定:《条约法》规定:“履行当局订价或者当局指导价的,在条约商定的托付刻日内当局代价调剂时,遵循托付时的代价计价。过期托付标的物的,遇代价上涨时,遵循原代价履行;代价降落时,遵循新代价履行。过期提取标的物或者过期付款的,遇代价上涨时,遵循新代价履行;代价降落时,遵循原代价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