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昆仑奴[第3页/共3页]
在郑芝龙的军队中,另有由白人和日本人构成的军队。
听着他卷着舌头的汉语,郑胜利有些不风俗,但能听懂。“你能说汉语,很好!奉告我,是谁剥削你们的军饷?”
与他们比拟,黑人军队军饷虽低,但更加忠厚可靠,并且“猛过白番鬼”。
“我们能谙练制造和利用火枪。”
唐人相沿此义将玄色皮肤的人统称为昆仑人。《旧唐书・南蛮传》曰:“在林邑以南,皆卷发黑身,通号‘昆仑’。”
这些昆仑奴被贩运到唐朝,或精习乐舞,供人文娱,或为奴婢,供仆人役使,以是时人称其为昆仑奴。
没想到明天他们既然聚众肇事了,郑胜利很活力,本身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咛粮草官不得剥削军饷,想不到还是有人在顶风作案。
宋朝周去非《岭外代答》卷三记录:“西南海上有昆仑层期国,连接大海岛,……海岛多野人,身如黑漆,拳发,诱以食而擒之,动以千万,卖为蕃奴。”
保镳郑元看到,忙俯手说道,“多数督,这几个昆仑奴因为粮饷的事在外闹腾,部属就将他们扣押带出去了!”
郑胜利持续问道:“除了这些,你们还会甚么?”
“是,大将军!”张大山听到号令后,就跑去请曾樱了。
早在唐朝,长安就已经是一座国际化多数会了,各种肤色的人满街走。当时传播的一句行话,叫做“昆仑奴,新罗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