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哥布林龙骑士[第3页/共4页]
岩甲龙顾名思义,身上披着酷似岩石的角质层,极具防备力,传说中,就连精工打造的刀剑都难以伤其分毫,如果试图打猎这类庞大的生物,斧锤之类的重型兵器才是聪明的挑选。操纵尽力挥动产生的势能,穿透盔甲直接震惊内脏或大脑。
哥布林眉头一挑――他们没有眉毛――语气里透出一股讽刺的味道。
答案就是“乘骑”。它们庞大的身材和坚毅的皮肤仿佛一堵会挪动的城墙!在战役中会成为援护队友的最好肉盾!是以,衍生出了一种全新的职业,人类称之为“龙盾卫士”。
这类亚龙糊口在山岳地带,以岩石和泥土为食,过着无忧无虑的糊口,脾气和顺。身上的岩石一样的皮肤,既是天然的盔甲,又是极佳的假装色。捕食者不喜好这类无处下嘴的巨兽,猎人亦然。没有天敌自但是然演变出了无忧无虑的糊口。
冒险者?
没想到!阿谁黑衣剑士竟然真的那么强!
弗利德毫不思疑他们穿的就是这类藤蔓盔甲。这两个哥布林手里的兵器都是弯刀,明晃晃的寒光无声的鼓吹着本身的代价不菲。藤甲之下,是粗麻布的衣服,因为常常涂油的干系,上面泛着一层灰绿,腰间系着一条皮带,斜插一把短刀。纤细的腿上蹬着兔皮靴子,也插了一把匕首。
五只哥布林在表面上没有甚么辨别,两个是青色的,三个是土黄色的。有一种说法是哥布林是精灵的劣生种,不过精灵和哥布林两边都否定这个说法。但是没有不着边沿的留言,不得不说,哥布林确切酷似一个矮小干瘪的精灵――固然精灵本身就是以干瘪著称的。
弗利德倒是觉着这点不错。不敷机警总好过乱机警,更何况本身方才被它的“从命”救了一命。
布会发光吗?当然不会!
哥布林尖细的声音透出一股小丑似的风趣,弗利德耸耸肩,笑道:“我只是被四个冒险者雇佣,来帮手他们摸索这个地宫罢了。”
而这个一眼就能看出是巫术师的哥布林的另一只手上,却提着一把精美的手弩,上面已经搭好了一根新的弩箭,估计之前攻击弗利德箭矢就是她收回来的。干瘪土黄的皮肤上用红色勾画着不着名的图案,身上的衣服最简朴,只要一件亚麻裙,腰上系的是布袋。
一人一句,他们争来吵去的,但是每个哥布林脸上都是嘲弄的笑容。龙盾卫士哥布林嘲笑了一下,道:“如何,你在找的是人类呢?还是猪屎败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