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哥布林龙骑士[第4页/共4页]
弗利德毫不思疑他们穿的就是这类藤蔓盔甲。这两个哥布林手里的兵器都是弯刀,明晃晃的寒光无声的鼓吹着本身的代价不菲。藤甲之下,是粗麻布的衣服,因为常常涂油的干系,上面泛着一层灰绿,腰间系着一条皮带,斜插一把短刀。纤细的腿上蹬着兔皮靴子,也插了一把匕首。
弗利德更加感兴趣了。
“你的意义猪就会这么对本身的本家吗?!”
哥布林眉头一挑――他们没有眉毛――语气里透出一股讽刺的味道。
别的不说,光是这三个哥布林的设备,就比格伦四人一丁点都不差。这和弗利德印象中老是利用劣质设备的哥布林完整分歧。
一个五人的哥布林小队!
不管阿谁无趣的打趣,弗利德凝神观察着哥布林和他的龙。
就算是亡灵骑士,肉身被碾碎也是活不成的。
“嘿,你竟然欺侮猪头,你今后都别吃猪肉了!”
没想到!阿谁黑衣剑士竟然真的那么强!
“甚么事……尊敬的骑士大人。”
竟然,是一双附加了邪术的布鞋!
并且,他还找过来了!
之前一上一下偷袭弗利德的土黄色哥布林,较着是两个兵士,他们身上穿戴粗藤蔓编织而成的盔甲,上面绿油油的泛着油光。这是一种特别的防具,相传栖息于丛林中的某些部落,会用柔嫩的植物制作盔甲,然后涂上一种特别的邪术油,在邪术油庇佑之下,植物会同时兼具钢铁的坚固和藤蔓的柔嫩。
弗利德惊诧于本身竟然能听懂,哥布林竟然再说人类的说话。他不晓得的是,亚人系生物为了和人类做买卖,以便获得本身没有的物质,只要和人类稍有交集的村庄都会说人类的说话。
竟然是龙骑士!
哎呀,这可真是有够罕见的,起码弗利德绞尽脑汁,搜刮着本身那些知识,成果一无斩获:就算是曾经作为巡礼骑士周游天下的本身,也是头一回传闻哥布林龙骑士。
弗利德倒是觉着这点不错。不敷机警总好过乱机警,更何况本身方才被它的“从命”救了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