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犀利如刀的眼神[第2页/共4页]
这类感受令高枫非常的不舒畅,仿佛本身在他面前是光着身子的,没有任何奥妙可言!
程咬金哈哈大笑:“牛鼻子,你有口福,这美酒是这位东都的小兄弟带来的,你明天沾了他的光!”
别说,越看越感觉他俩类似的处所颇多,特别是嘴角微微上挑,似笑非笑的那种懒惰干劲,的确是如出一辙。
大才子骆宾王的新作,岂可错过?
这类锋利如刀的眼神,高枫向来没有见过,感受五脏六腑都被看破了普通。
骨牌
高枫的书法在二十一世纪还委偏言的畴昔,但是放在当代,就真不值一哂了!骆宾王的书法龙飞凤舞,超脱绝尘。这一笔灵动的草书,就是高枫千万不及的。高枫的字,也就马草率虎罢了。
袁天罡莫测高深的道:“贫道看的好,和世人看的好,不是同一个好。”
光不溜
骆宾王手拿狼毫大笔,看着高枫憋的通红的脸,眉梢闪现出洋洋得意的神情。坐着喝酒的程咬金却只是嘴角挑出一丝不屑的嘲笑。
骆宾王是一蹴而就,写的是恣肆的草书,而高枫则是一笔一划,写的是法度森严的楷书。骆宾王写的宝塔诗,因为字体过于狂放,还需求有人当翻译,逐字逐句的解释,而高枫的字大师却都能认得。
现在的袁天罡,心中的惶恐之情更甚于高枫,只是他历经隋唐两朝,见多了沧海桑田处变不惊,没有表示在脸上罢了。
雨洒灰尘
茶,茶
围观的人又是一阵轰笑,用抹布写字……这算是哪门子的事儿?
满地坑树未栽
“牛鼻子,你让程爷爷好等!”程咬金大笑道:“自罚三碗!”
别的宝塔诗都是正宝塔,从一字开端,逐行增加,而骆宾王的这首宝塔诗,则是倒宝塔,从七字到一字――只是内容就过分刻薄了!
袁天罡自幼随叔父袁守城学习相术,可谓是阅人无数,透过皮肉看骨相可谓是绝学。而他看高枫的骨相,则越看越感觉奇特。初看高枫,感觉他是个不入流的学子,再看下去又是贩子,细心看看感受他是个杀人如麻的将军,再换一个角度看,骨相中又带着悲天悯人的医家气味。
淡定,淡定!
虮蚤不留
骆宾王淡然一笑,将手中墨迹淋漓的狼毫笔递了过来,高枫将当作没瞥见,灵机一动将店小二手中的抹布拿了过来。用抹布蘸饱了墨汁。
西瓜葫芦绣球
高枫再次躬身道歉:“搅了程公爷的酒兴,抱愧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