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犀利如刀的眼神[第1页/共4页]
高枫的书法在二十一世纪还委偏言的畴昔,但是放在当代,就真不值一哂了!骆宾王的书法龙飞凤舞,超脱绝尘。这一笔灵动的草书,就是高枫千万不及的。高枫的字,也就马草率虎罢了。
雨洒灰尘
“豌豆坑里坐起来?”程处亮几近笑喷:“哈哈,这诗写的太缺德了,的确是损透了!”
西瓜葫芦绣球
高枫却越看越恼,神采乌青。宝塔诗这类东西,最着名的应当是唐朝大墨客元稹的《茶》。
骆宾王是一蹴而就,写的是恣肆的草书,而高枫则是一笔一划,写的是法度森严的楷书。骆宾王写的宝塔诗,因为字体过于狂放,还需求有人当翻译,逐字逐句的解释,而高枫的字大师却都能认得。
高枫的羊毫字写的不错,小时候学过很长一段的书法,特别是颜体字临摹的时候最长。如果小时候没被爹妈逼着报几个班,学几门琴棋书画,还敢说本身是八零九零后?高枫小时候学的恰好是书法,现在就用上了。
几次穿越的经历,特别是经历过烽火的磨砺,让高枫保持了处变不惊的心态,固然心中肝火熊熊,却不影响大脑的飞速运转。
袁天罡自幼随叔父袁守城学习相术,可谓是阅人无数,透过皮肉看骨相可谓是绝学。而他看高枫的骨相,则越看越感觉奇特。初看高枫,感觉他是个不入流的学子,再看下去又是贩子,细心看看感受他是个杀人如麻的将军,再换一个角度看,骨相中又带着悲天悯人的医家气味。
慕诗客,爱僧家。
从木楼梯上走上来一个老者,鬓发如雪,五官却如四十高低的中年人,皮肤却如孩童般幼嫩,白发童颜大抵说的就是这类范例。很难从他的长相上看出他的世编春秋。
月儿弯弯照九州
公然是才子,骂人都不吐脏字,七行诗里无一字带“秃”字,却无一句说的不是秃顶……高枫看着骆宾王那张麻脸,恨的咬牙切齿。
说罢,程咬金号召店小二:“把你家阿谁酸叽叽的马尿,给牛鼻子端三碗过来。”
高枫俄然闻声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声音虽不算大,却中气实足。
围观的人群看到最后的一个“球”字,捧腹大笑,好些人指着高枫的秃顶,笑的腰都直不起来。
高枫刚开端觉得他说的是骆宾王的诗,见他指的是本身的那首,难堪的笑道:“游戏之作,不值方家一哂!”
这就是袁天罡,传说中能掐会算的“神仙”?高枫不由对他多看了几眼!
“牛鼻子,你让程爷爷好等!”程咬金大笑道:“自罚三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