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炎黄春秋》2010年第9期[第1页/共3页]
李志高是如何他杀身亡的?据相干的质料先容说,当时李志高被关在有为县县当局的一间屋子里,内里有一小兵士看管。因为李志高之前也是军队带领,他骗小兵士开门,掠取了步枪后又进入房内,用步枪顶鄙人颚处开枪他杀。随后,军部随即查明这些事情与他们无关,当即电告七师,李志高、谢忠良不是内奸,该当即开释谢忠良划一志,规复他们的名誉与事情。可惜的是,李志高没有比及为他洗刷委曲的这一刻。
作为一个献身反动、连死都不怕的志士,是把抱负与名誉看得比本身生命还要贵重的,别人生最大的绝望就是不被党和群众信赖,乃至还被当作仇敌对待,这内心的痛苦与煎熬是凡人没法设想的,以是李志高也只能以死来明志了。正如*所说的,像李志高如许对党和群众非常忠勇的兵士,没有倒在仇敌的枪口下,回到本身的军队后却倒下了。并且还是以自戕的体例来表示本身的明净与无辜,这该是多么大的失误。实在,翻看党史,把本身同道当作仇敌来停止检查、动辄“残暴斗争、无情打击”的汗青事件,不管是在此之前的“肃**”,还是在此以后延安整风的“抢救活动”中,都是有过很多惨痛经验的。即便是在新四军内部,李志高事件也不但仅是个例。
中国群众束缚军总政治部
这时,从延安同来的陶勇(建国后曾任水兵司令员、中将,“特别期间”中被毒害致死),曾上书力保叶道志,说叶是他们南来的临时支部书记,在他们路过武汉时,得知张国焘叛变,大师均表示愤恚,临时支部还专门开了攻讦会,是以叶道志不成能去投降张国焘。但陶勇的力劝无效,叶道志还是给杀掉了。同一个事件中的三小我,一人被击毙,一人极刑,一人脱逃胜利竟然厥后还当上中将,明摆着就是一桩错案。1983年10月,束缚军总政治部公布文件,宣布枪决叶道志、徐长胜是“汗青错案,予以昭雪,规复名誉。”
军部晓得后,极其大怒,当即派出窥伺科长李志高带人追逐,并在景德镇将叶道志抓获,徐长胜被击毙,陈五和逃脱后回到八路军原部任职,建国后还被授予中将军衔。一个多月后,叶道志以“投敌叛变罪”被处决。因为他是四方面军的干部,公判会上,说他是诡计叛窜改命投降张国焘,但叶道志临刑前果断否定是叛变反动,更不是去投降张国焘,只是承认对事情安排有定见,不经构造答应私行带枪分开军部是弊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