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神宗万历 上篇译文[第5页/共11页]
闰玄月月朔,施助淮、凤灾害。初五,朱翊钧到天寿山旁观寿宫。初十回宫。二十二日中断行刑。
六月十四日,朱翊钧诏令天下各地每年夏季审判犯人,对轻犯之类予以弛刑和开释,以两京为例。二旬日,倭使小西飞朴拙要求投降。
秋七月初六,朱翊钧诏谕吏、户二部清理吏治,并别离免除所欠赋税,折非常之三成收取来岁漕运粮。十一日,又调派御史督修江、浙水利。十三日,兴建泗州祖陵。二旬日,完成草湾黄河工程。
夏四月月朔,日蚀。
这一年,有乌斯藏前来朝贡。
夏蒲月十九日,祭奠地于北郊。
三月十六日,诏令表里官员保举将材。
十仲春八日,布告天下:宁夏贼寇已被安定。
■万历十三年(1585)春正月十九日,四川建武所兵变,击伤总兵沈思学。
玄月十六日,安定宁夏贼寇。
仲春十八日,总兵官尤继先在莽剌川打败火落赤余众。
仲春初九,施助四川被贼寇扰乱诸县。
六月初九,免京畿受灾地区的夏粮赋税。十四日,青海部长火落赤进犯洮州,副总兵李联芳败北死去。十五日,变动宗藩先例,对无册封者听其自便。
■隆庆六年(1572)蒲月,穆宗驾崩。
这一年,有安南、琉球、乌斯藏、土鲁番、天方、撒马儿罕、鲁迷、哈密前来朝贡。
仲春初七,施助广西饥荒。
三月十八日,赐赉孙继皋等人进士落第以及其他分歧的出身。
玄月初六,施助荆州、承天及济南灾害。初九,四川都掌蛮被安定。二十六日,中断行刑。
玄月二十六日,中断行刑。
十仲春初九,施助榆林、延绥饥荒。二十二日,以穆宗驾崩不久为由,下诏免设元夕灯火及宫中宴席。
十一月月朔,有日蚀。
秋七月月朔,有日蚀。二十六日,朱翊钧召见内阁大臣商讨边防大事,同时要他们保举将材。三旬日,兵部尚书郑雒经略陕西四镇及山西、宣、大边务。当月,火落赤再次进犯河州、临洮,总兵官刘承嗣败北。
三月初八,乾清、坤宁二宫遭火警,朱翊钧命群臣修身检验。二十五日,下诏自责。当月,火落赤进犯洮河,总兵官刘纟廷将其大败而逃。
这年,有琉球前来朝贡。
六月初九,浙江生风灾,海潮众多。十四日,永昌叛军被安定。三旬日,南畿、浙江大旱,太湖干枯,拨国库银四十万两予以施助。